
住在倫敦的朋友說,遇到長假期,倫敦人會出走,將整個城市留給遊客。我以前聽了,以為說笑,今次在復活節期間來到,發覺果然如此。倫敦人的心情,我
們很理解,因為,遊客,實在太多了:在蘇豪區摩肩接踵,在Fortnum & Mason內搶購茶葉餅乾,在博物館London
Eye外大排長龍……。看見街上有一半人拿着地圖指手畫腳,我與女朋友也有點頂不住,結果去了Hype Park看天鵝,靜一靜。
幸 好還有Hype Park,一大片青葱翠綠,夾雜着幾株盛放櫻花,開到荼蘼,水池內升起的霧氣如幻似真,細雨纒綿,還有幾分倫敦樣子。我和女朋友說,三+年前,在澳洲讀 書,最嚮往最想去的地方,是倫敦,認為最有型的人,是英國人,David Bowie,Annie Lennox。 當年西方社會最hip的潮流及次文化,全部由英國傳過來。在澳洲初次接觸,真箇目眩,Punks, Skinheads, Mods, Rockers, New Romantics, 搞了好幾個月,才大致弄清楚各家各派的分別。那時候在大學,除了選文理工商之外,還會在各式次文化羣體中,選一派。每一派都有自己的衣著,音樂,及代表人 物。Punks要保持豎起的髮型,三天用完一支噴髮膠 (有說用可口可樂也行 ) ,我認為太麻煩;Skinheads過分粗野,後來更演變為排外主義,也不適合;Mods的衣著光鮮,女孩子全數穿迷你裙,本來很有吸引力,不過一定要駕 小綿羊,有點造作;Rockers太吵,整天搖頭,會暈;我選New Romantics,中性打扮,穿耳,畫眼線,沒問題。有同學甚麼也不選,也行,我們叫這一派做Airheads,腦袋裏面只有空氣。
第 一次的 British Invasion,在六十年代,英國流行文化席捲全球,由披頭四及滾石樂隊帶軍。第二次,Second British Invasion在七十年代末開始。The Police的 Roxanne是突破,之後有Duran Duran,The Human League,Boy George,Spandau Ballet,David Bowie,Eurythmics。我們每星期看的流行歌曲榜,五十首歌,有近一半來自英國。 那時候每個人都至少有一對Dr. Martens的靴子,有幾件穿了洞的米字旗 T恤。女孩子最喜歡的設計師,是英國的Vivienne Westwood。 這是美好的英國年代,我拖着女友的手,邊行邊說。可惜窮學生沒錢,真正親身來到倫敦,已經是很久以後的事,九十年代,不再燦爛。
女 朋友說,倫敦的物業有價,租金愈來愈貴,很多英國人都搬出郊區居住,整個城市忙於賺外國人的錢,反叛青年街頭文化是買少見少的了。不過有一件事明顯進步 ——食物水準提高甚多。這也是。這次我們在當地的朋友引領下,專選年輕廚師小餐廳,嘗了不少新口味。NOPI,老闆是以色列人,開了四間店,很火紅,食物 清爽,有中東味,細細碟的吃不停口。Hereford Road,也是年青廚師,英式食物摩登版,有牛腰派有野味有內臟,味道做得細緻。現在來到倫敦,也不一定要試Fat Duck 及Waterside Inn,小餐廳百花齊放,氣氛更見輕鬆。
不過好餐廳價錢並不便宜,在街上見到最多的還是Pret A Manger三文治連鎖店。我去到Borough Market食物市場,想找一間似樣吃早餐的地方,卻是找不到。朋友解說,這是遊客佔據城市的問題。高檔次的食品做得蓬勃,平民食品原地踏步。所以說,倫 敦食物水準上升,是事實,但美食文化還未如法國意大利般「入骨入肉」,遍及大眾市場。 看着天鵝水鴨在身邊悠然自得行來行去,說着說着,已近黃昏。我們想,這城市應該開始慢下來吧?於是迎着夕陽,信步回酒店。女朋友說,倫敦,我們還是會回 來,因為,畢竟有感情。我同意。David Bowie, Annie Lennox老去,Amy Winehouse消逝,我們還有Adele,Rolling in the Deep,也是不錯。
葉一南
有書唔讀,走堂去做廚師。 有會計師唔做,寧願去做餐館佬、魚販、酒商。 學藝二十年,飲飽食醉,最近從澳洲回流香港,著起西裝,做回一個企管人。

幸 好還有Hype Park,一大片青葱翠綠,夾雜着幾株盛放櫻花,開到荼蘼,水池內升起的霧氣如幻似真,細雨纒綿,還有幾分倫敦樣子。我和女朋友說,三+年前,在澳洲讀 書,最嚮往最想去的地方,是倫敦,認為最有型的人,是英國人,David Bowie,Annie Lennox。 當年西方社會最hip的潮流及次文化,全部由英國傳過來。在澳洲初次接觸,真箇目眩,Punks, Skinheads, Mods, Rockers, New Romantics, 搞了好幾個月,才大致弄清楚各家各派的分別。那時候在大學,除了選文理工商之外,還會在各式次文化羣體中,選一派。每一派都有自己的衣著,音樂,及代表人 物。Punks要保持豎起的髮型,三天用完一支噴髮膠 (有說用可口可樂也行 ) ,我認為太麻煩;Skinheads過分粗野,後來更演變為排外主義,也不適合;Mods的衣著光鮮,女孩子全數穿迷你裙,本來很有吸引力,不過一定要駕 小綿羊,有點造作;Rockers太吵,整天搖頭,會暈;我選New Romantics,中性打扮,穿耳,畫眼線,沒問題。有同學甚麼也不選,也行,我們叫這一派做Airheads,腦袋裏面只有空氣。
第 一次的 British Invasion,在六十年代,英國流行文化席捲全球,由披頭四及滾石樂隊帶軍。第二次,Second British Invasion在七十年代末開始。The Police的 Roxanne是突破,之後有Duran Duran,The Human League,Boy George,Spandau Ballet,David Bowie,Eurythmics。我們每星期看的流行歌曲榜,五十首歌,有近一半來自英國。 那時候每個人都至少有一對Dr. Martens的靴子,有幾件穿了洞的米字旗 T恤。女孩子最喜歡的設計師,是英國的Vivienne Westwood。 這是美好的英國年代,我拖着女友的手,邊行邊說。可惜窮學生沒錢,真正親身來到倫敦,已經是很久以後的事,九十年代,不再燦爛。
女 朋友說,倫敦的物業有價,租金愈來愈貴,很多英國人都搬出郊區居住,整個城市忙於賺外國人的錢,反叛青年街頭文化是買少見少的了。不過有一件事明顯進步 ——食物水準提高甚多。這也是。這次我們在當地的朋友引領下,專選年輕廚師小餐廳,嘗了不少新口味。NOPI,老闆是以色列人,開了四間店,很火紅,食物 清爽,有中東味,細細碟的吃不停口。Hereford Road,也是年青廚師,英式食物摩登版,有牛腰派有野味有內臟,味道做得細緻。現在來到倫敦,也不一定要試Fat Duck 及Waterside Inn,小餐廳百花齊放,氣氛更見輕鬆。
不過好餐廳價錢並不便宜,在街上見到最多的還是Pret A Manger三文治連鎖店。我去到Borough Market食物市場,想找一間似樣吃早餐的地方,卻是找不到。朋友解說,這是遊客佔據城市的問題。高檔次的食品做得蓬勃,平民食品原地踏步。所以說,倫 敦食物水準上升,是事實,但美食文化還未如法國意大利般「入骨入肉」,遍及大眾市場。 看着天鵝水鴨在身邊悠然自得行來行去,說着說着,已近黃昏。我們想,這城市應該開始慢下來吧?於是迎着夕陽,信步回酒店。女朋友說,倫敦,我們還是會回 來,因為,畢竟有感情。我同意。David Bowie, Annie Lennox老去,Amy Winehouse消逝,我們還有Adele,Rolling in the Deep,也是不錯。
葉一南
有書唔讀,走堂去做廚師。 有會計師唔做,寧願去做餐館佬、魚販、酒商。 學藝二十年,飲飽食醉,最近從澳洲回流香港,著起西裝,做回一個企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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