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長者投保要提高警覺,市民購買醫療保險亦要多加留意。醫療保險保障特定疾病的手術、住院等費用,如常見的割痔瘡手術,一般都屬保障範圍,但原來這手術未必可以一次斷尾,有機會留低手尾,如果要在短時間內再做手術執手尾,未必能循醫保索償,分分鐘要自掏腰包找數。
痔瘡「割唔晒」
蔡先生數月前於聖保祿醫院進行俗稱「痔瘡槍」的割痔瘡手術,五日後接受主診醫生檢查時,發現尚有部分組織未有切除,他認為是醫生「睇漏眼」割漏,當時醫生亦表明,若他希望再做手術,會豁免醫生費用,但其他住院、麻醉等約六千元費用,醫院不會負責。 蔡先生本打算循醫療保險索償,豈料保險經紀卻指,沒有醫生費用的手術不能視作完整手術項目,將無法索償,蔡先生須自費。蔡先生認為要做第二次手術全因醫生割漏痔瘡,卻要他自行承擔住院等費用不公平。
跟進 若醫生作證 可索償
保 險業聯會指,即使要索償的手術項目之醫生費因個別原因免去,投保人亦可索償,只要於申報時能提供合理解釋向保險公司講明事件,而醫生又願意呈上證明文件確 認,一般不會影響索償,病人應及早向保險公司查詢索償細則。不過,就蔡先生的情況,因醫院不認為事主要做第二次手術是醫院的責任,而醫生亦不願呈上文件, 故蔡先生未能以醫院及醫生的證明文件向保險公司索償。 另外,究竟一次手術未斷尾,再做手術可否索償?保險業聯會發言人指,一般醫療保險會訂明,投保人若在九十日內就同一宗病症所涉及的手術索償,會被視為同一 個案,兩項申請會攤分一個索償項目的賠償額;故此,若病人希望再進行多次同一病症手術,可於第一次手術索償後九十日再次申請,屆時手術會視為新的索償項目 處理。
醫生 割漏唔出奇
就蔡先生割漏痔瘡,是否涉及醫療失誤?專替病人進行腸胃科手術的外科專科醫生李志毅指出,就 「痔瘡槍」手術切除痔瘡的原理而言,手術後仍留下痔瘡組織並不出奇:「手術係將外露响肛門口嘅痔瘡推返入肛門再响裡面切除,如果痔瘡好大,做完之後部分痔 瘡組織仍然有機會割唔晒;就算唔係割漏,痔瘡推返入去之後,原本包住痔瘡嘅皮膚組織都可能剩低响肛門外面,病人就以為係割漏。如果手術後病人仍然覺得肛門 痛或者流血,就需要再做一次手術,否則唔做都唔會影響健康。」
割包皮未必一次過
其實,除了割痔瘡手術未必一次搞掂, 原來割包皮手術亦有可能要做兩次。中文大學泌尿外科副教授吳志輝指,體形肥胖的成年人或嬰兒做包皮手術時,醫生會避免將包皮切割至太貼近龜頭位置,以免日 後因體形改變導致包皮過短,此類病人日後若仍因包皮過長而不適,或需再次接受手術。(陳凱敏)
不少醫療保險都會訂明,若投保人就同一病症索償後九十日內再申請,會被視為同一個案並攤分一個賠償項目的索償額。
李志毅指出,痔瘡是因長期受壓腫起的血管,本身已很難斷尾,故「痔瘡槍」(手持儀器)手術後割漏亦不出奇。(江永健攝)
投訴
消費者委員會上週公布,去年接獲一百一十五宗保險投訴,較前年同期上升百分之六,當中近半數與推銷手法有關,不少涉及長者;本刊近日亦收到一宗長者投保的投訴,年近七十歲的事主因不清楚醫學名稱,未能清楚申報病歷,結果保險公司指他隱瞞病情拒絕賠償。
年 近七十歲的區伯是宏利保險客戶,前年八月,他收到宏利保險經紀黃小姐來電推銷終身醫療保險,區伯感興趣,但怕自己不熟悉保險事宜,遂於女兒陪同下與經紀見 面,其後決定投保。區伯學歷不高,所以向經紀申報自己的病歷,並提供兩位家庭醫生的聯絡方法,當時其女兒區小姐亦在場:「我阿爸睇咗符醫生十幾年,陳醫生 就淨係睇咗兩次,當時經紀問我爸因咩事去睇陳醫生,阿爸話好似係肌肉痛,經紀就照直寫落去。」 投保資料經宏利核實後,宏利指區伯三種已存在的疾病包括肝酵素過高、前列腺肥大及背痛三項疾病不受保,並因其病歷調高保費,雙方同意後簽妥保單,並在二○ 一○年九月正式生效,每年保費一萬八千五百多元。 及至去年初,區伯因心臟問題急須進行通波仔手術,區小姐於是向黃經紀查詢,對方確認此手術可獲賠償七成半手術費,區小姐便安排父親於聖德肋撒醫院做手術, 花費共十二萬元。豈料區小姐事後辦理索償申請,宏利經審批後,宏利卻出示陳醫生的醫生紙,指出區伯一○年求診的病因為「心口不適」,而非在投保申請表上所 寫的「肌肉痛」,認為區伯隱瞞病情,所以決定拒賠兼取消保單,只退回過去一直的保險供款,合共兩萬多元的保費。
跟進 老人家講錯病名
根 據宏利出示的醫生紙,區伯分別於投保前兩次求診,原因是「由焦慮症引起的胸口不適」(symptom of anxiety, manifested by nonspecific vague chest discomfort),與保單文件上所寫的「肌肉痛」不同,區小姐解釋謂:「我爸爸以為自己心口肌肉痛,佢根本唔知自己有焦慮症,再加上唔識表達至會講 錯病名;當時陳醫生都話好小事唔使覆診,醫生紙都寫明阿爸無患心臟病傾向。但我無諗過,宏利事前無搵陳醫生問清楚病歷就批,事後先話我哋隱瞞。如果我哋真 係要隱瞞,直頭連睇過陳醫生都唔講啦!」
對質 選擇性調查有漏洞
記者陪同事主到宏利位於銅鑼灣的客戶服務部查詢拒賠原因,問到為何宏利事前未有查清投保人的 求診記錄,職員吳小姐初時稱,公司於決定受保前已向陳醫生聯絡,並核實區伯在保單上所填寫的「肌肉痛」問題,吳小姐更聲稱由於區伯在投保時隱瞞,未有提及 焦慮症,所以宏利亦沒有向陳醫生查問。 不過,記者即時質疑宏利若有向陳醫生索取病歷記錄,所有資料應一目了然。此時,這名職員吳小姐開始支吾以對,更改口指由於事主填寫的「肌肉痛」屬都市病, 不屬於內部指引的「高風險範疇」,所以公司根本無向陳醫生查詢事主病歷。她更反覆強調,事主漏報此病徵已屬隱瞞,公司有權取消保單不賠償。 記者提出,宏利不作全面調查,只單靠客人填寫的資料決定是否受保,長者及一般市民,根本不可能準確描述或知道疾病的正確名稱,對客人不公平。吳小姐則承認 填表時經紀未有提供足夠協助,日後會改善這灰色地帶,但仍維持原判,不作任何賠償。
律師話 事主無隱瞞
大律師陸偉雄 指出,投保人有責任如實報上自己的病歷,而區伯已於投保前提供兩名醫生資料,可見並非隱瞞;他批評經紀及公司做法粗疏:「其實經紀或者保險公司應該向相關 醫生拎醫生紙,查清楚病人病歷先決定係咪受保。」亞太區壽險總會前會長黃錦輝亦批評經紀「忽略細節」,「寧願唔受保,都好過無得賠,影響聲譽不特止又激死 個客。」他指出,客人與經紀均有責任呈報病歷,但認為事主有理據,可到保險索償投訴局交由第三方進行訟裁,或向保監局、保險業聯會投訴,取回公道。
保險業聯會發言人表示,接到事主投訴後會作出跟進。宏利保險則回應指,由於區伯在投保時沒有公開其胸痛病歷讓公司跟進,認為資料不清晰完整,故拒絕提供賠償。(周潔媚)
投保貼士
1 市民投保前如不清楚自己的病因及病況,切勿心急亂填寫,應先向相關醫生查清楚正確醫學名,或索取醫生紙以作證明。
2 在進行非緊急手術前,最好先向經紀查詢該項目是否受保、可獲賠償比例等,並要求經紀向公司索取書面證明,證明自己已初步諮詢保險公司的賠償意向,以確保有關手術可獲得賠償。
壹判官
要索償已甚艱難,仲要掉轉頭被保險公司指責隱瞞漏報,點到客人唔驚! 評分:劣劣劣 (五個劣為最嚴重)
宏利客戶服務部職員吳小姐(左二)承認,公司在接受區伯(左一)投保前,無向醫生查問其病歷。(袁筱儀攝)
消委會提醒長者,購買保險時切忌完全依賴經紀及推銷刊物的資料,以免誤墮保險陷阱。(《蘋果日報》圖片)
區小姐與區伯多次就不受保一事向宏利上訴,但宏利認定投保一方隱瞞病情,堅拒賠償。(袁筱儀攝)
職員吳小姐指出,區伯在經紀協助下僅於投保表格寫上曾因「肌肉痛」而向陳醫生求診,未有準確交代病情。 (袁筱儀攝)
宏利出示陳醫生的醫生紙,指出區伯屬胸口不適(symptom of anxiety, manifested by nonspecific vague chest discomfort),認為與「肌肉痛」病歷不符,只退回保費但拒絕賠償。
刊於1150期《壹週刊》
痔瘡「割唔晒」
蔡先生數月前於聖保祿醫院進行俗稱「痔瘡槍」的割痔瘡手術,五日後接受主診醫生檢查時,發現尚有部分組織未有切除,他認為是醫生「睇漏眼」割漏,當時醫生亦表明,若他希望再做手術,會豁免醫生費用,但其他住院、麻醉等約六千元費用,醫院不會負責。 蔡先生本打算循醫療保險索償,豈料保險經紀卻指,沒有醫生費用的手術不能視作完整手術項目,將無法索償,蔡先生須自費。蔡先生認為要做第二次手術全因醫生割漏痔瘡,卻要他自行承擔住院等費用不公平。
跟進 若醫生作證 可索償
保 險業聯會指,即使要索償的手術項目之醫生費因個別原因免去,投保人亦可索償,只要於申報時能提供合理解釋向保險公司講明事件,而醫生又願意呈上證明文件確 認,一般不會影響索償,病人應及早向保險公司查詢索償細則。不過,就蔡先生的情況,因醫院不認為事主要做第二次手術是醫院的責任,而醫生亦不願呈上文件, 故蔡先生未能以醫院及醫生的證明文件向保險公司索償。 另外,究竟一次手術未斷尾,再做手術可否索償?保險業聯會發言人指,一般醫療保險會訂明,投保人若在九十日內就同一宗病症所涉及的手術索償,會被視為同一 個案,兩項申請會攤分一個索償項目的賠償額;故此,若病人希望再進行多次同一病症手術,可於第一次手術索償後九十日再次申請,屆時手術會視為新的索償項目 處理。
醫生 割漏唔出奇
就蔡先生割漏痔瘡,是否涉及醫療失誤?專替病人進行腸胃科手術的外科專科醫生李志毅指出,就 「痔瘡槍」手術切除痔瘡的原理而言,手術後仍留下痔瘡組織並不出奇:「手術係將外露响肛門口嘅痔瘡推返入肛門再响裡面切除,如果痔瘡好大,做完之後部分痔 瘡組織仍然有機會割唔晒;就算唔係割漏,痔瘡推返入去之後,原本包住痔瘡嘅皮膚組織都可能剩低响肛門外面,病人就以為係割漏。如果手術後病人仍然覺得肛門 痛或者流血,就需要再做一次手術,否則唔做都唔會影響健康。」
割包皮未必一次過
其實,除了割痔瘡手術未必一次搞掂, 原來割包皮手術亦有可能要做兩次。中文大學泌尿外科副教授吳志輝指,體形肥胖的成年人或嬰兒做包皮手術時,醫生會避免將包皮切割至太貼近龜頭位置,以免日 後因體形改變導致包皮過短,此類病人日後若仍因包皮過長而不適,或需再次接受手術。(陳凱敏)
不少醫療保險都會訂明,若投保人就同一病症索償後九十日內再申請,會被視為同一個案並攤分一個賠償項目的索償額。
李志毅指出,痔瘡是因長期受壓腫起的血管,本身已很難斷尾,故「痔瘡槍」(手持儀器)手術後割漏亦不出奇。(江永健攝)
投訴
消費者委員會上週公布,去年接獲一百一十五宗保險投訴,較前年同期上升百分之六,當中近半數與推銷手法有關,不少涉及長者;本刊近日亦收到一宗長者投保的投訴,年近七十歲的事主因不清楚醫學名稱,未能清楚申報病歷,結果保險公司指他隱瞞病情拒絕賠償。
年 近七十歲的區伯是宏利保險客戶,前年八月,他收到宏利保險經紀黃小姐來電推銷終身醫療保險,區伯感興趣,但怕自己不熟悉保險事宜,遂於女兒陪同下與經紀見 面,其後決定投保。區伯學歷不高,所以向經紀申報自己的病歷,並提供兩位家庭醫生的聯絡方法,當時其女兒區小姐亦在場:「我阿爸睇咗符醫生十幾年,陳醫生 就淨係睇咗兩次,當時經紀問我爸因咩事去睇陳醫生,阿爸話好似係肌肉痛,經紀就照直寫落去。」 投保資料經宏利核實後,宏利指區伯三種已存在的疾病包括肝酵素過高、前列腺肥大及背痛三項疾病不受保,並因其病歷調高保費,雙方同意後簽妥保單,並在二○ 一○年九月正式生效,每年保費一萬八千五百多元。 及至去年初,區伯因心臟問題急須進行通波仔手術,區小姐於是向黃經紀查詢,對方確認此手術可獲賠償七成半手術費,區小姐便安排父親於聖德肋撒醫院做手術, 花費共十二萬元。豈料區小姐事後辦理索償申請,宏利經審批後,宏利卻出示陳醫生的醫生紙,指出區伯一○年求診的病因為「心口不適」,而非在投保申請表上所 寫的「肌肉痛」,認為區伯隱瞞病情,所以決定拒賠兼取消保單,只退回過去一直的保險供款,合共兩萬多元的保費。
跟進 老人家講錯病名
根 據宏利出示的醫生紙,區伯分別於投保前兩次求診,原因是「由焦慮症引起的胸口不適」(symptom of anxiety, manifested by nonspecific vague chest discomfort),與保單文件上所寫的「肌肉痛」不同,區小姐解釋謂:「我爸爸以為自己心口肌肉痛,佢根本唔知自己有焦慮症,再加上唔識表達至會講 錯病名;當時陳醫生都話好小事唔使覆診,醫生紙都寫明阿爸無患心臟病傾向。但我無諗過,宏利事前無搵陳醫生問清楚病歷就批,事後先話我哋隱瞞。如果我哋真 係要隱瞞,直頭連睇過陳醫生都唔講啦!」
對質 選擇性調查有漏洞
記者陪同事主到宏利位於銅鑼灣的客戶服務部查詢拒賠原因,問到為何宏利事前未有查清投保人的 求診記錄,職員吳小姐初時稱,公司於決定受保前已向陳醫生聯絡,並核實區伯在保單上所填寫的「肌肉痛」問題,吳小姐更聲稱由於區伯在投保時隱瞞,未有提及 焦慮症,所以宏利亦沒有向陳醫生查問。 不過,記者即時質疑宏利若有向陳醫生索取病歷記錄,所有資料應一目了然。此時,這名職員吳小姐開始支吾以對,更改口指由於事主填寫的「肌肉痛」屬都市病, 不屬於內部指引的「高風險範疇」,所以公司根本無向陳醫生查詢事主病歷。她更反覆強調,事主漏報此病徵已屬隱瞞,公司有權取消保單不賠償。 記者提出,宏利不作全面調查,只單靠客人填寫的資料決定是否受保,長者及一般市民,根本不可能準確描述或知道疾病的正確名稱,對客人不公平。吳小姐則承認 填表時經紀未有提供足夠協助,日後會改善這灰色地帶,但仍維持原判,不作任何賠償。
律師話 事主無隱瞞
大律師陸偉雄 指出,投保人有責任如實報上自己的病歷,而區伯已於投保前提供兩名醫生資料,可見並非隱瞞;他批評經紀及公司做法粗疏:「其實經紀或者保險公司應該向相關 醫生拎醫生紙,查清楚病人病歷先決定係咪受保。」亞太區壽險總會前會長黃錦輝亦批評經紀「忽略細節」,「寧願唔受保,都好過無得賠,影響聲譽不特止又激死 個客。」他指出,客人與經紀均有責任呈報病歷,但認為事主有理據,可到保險索償投訴局交由第三方進行訟裁,或向保監局、保險業聯會投訴,取回公道。
保險業聯會發言人表示,接到事主投訴後會作出跟進。宏利保險則回應指,由於區伯在投保時沒有公開其胸痛病歷讓公司跟進,認為資料不清晰完整,故拒絕提供賠償。(周潔媚)
投保貼士
1 市民投保前如不清楚自己的病因及病況,切勿心急亂填寫,應先向相關醫生查清楚正確醫學名,或索取醫生紙以作證明。
2 在進行非緊急手術前,最好先向經紀查詢該項目是否受保、可獲賠償比例等,並要求經紀向公司索取書面證明,證明自己已初步諮詢保險公司的賠償意向,以確保有關手術可獲得賠償。
壹判官
要索償已甚艱難,仲要掉轉頭被保險公司指責隱瞞漏報,點到客人唔驚! 評分:劣劣劣 (五個劣為最嚴重)
宏利客戶服務部職員吳小姐(左二)承認,公司在接受區伯(左一)投保前,無向醫生查問其病歷。(袁筱儀攝)
消委會提醒長者,購買保險時切忌完全依賴經紀及推銷刊物的資料,以免誤墮保險陷阱。(《蘋果日報》圖片)
區小姐與區伯多次就不受保一事向宏利上訴,但宏利認定投保一方隱瞞病情,堅拒賠償。(袁筱儀攝)
職員吳小姐指出,區伯在經紀協助下僅於投保表格寫上曾因「肌肉痛」而向陳醫生求診,未有準確交代病情。 (袁筱儀攝)
宏利出示陳醫生的醫生紙,指出區伯屬胸口不適(symptom of anxiety, manifested by nonspecific vague chest discomfort),認為與「肌肉痛」病歷不符,只退回保費但拒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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