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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日 星期五

梁振英赤柱大屋又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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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對僭建問題前言不對後語,被指為「大話精」,但他仍自稱開誠布公,沒誠信問題。(江永健攝)


壹號頭條

梁振英赤柱大屋又僭建

2012年11月29日 ~~ 第1186期 香港《壹周刊》
參選特首時,梁振英天天攻擊對手唐英年僭建、婚外情,鍥而不捨,今年六月被踢爆山頂寓所僭建,卻一直「賴」是上手業主僭建,拖至上週五才以書面回覆,自揭單位多達十一處僭建,承認部分自己僭建!
原來,梁振英除了山頂僭建外,其持有的赤柱大宅同樣有僭建。對於這所大宅的僭建問題,他同樣是「賴」上手業主,不過,本刊翻查政府不同年份的 衞星圖片,證實梁振英入住後才加建僭建物,梁振英一直講大話欺騙市民。更離譜的是,本刊向屋宇署追問了四個月,署方一直拒絕回覆,擺明包庇。

這幾天,梁振英一直忙於為其山頂大宅的僭建解畫,但愈揭愈臭,大話精特首繼續一個大話冚一個大話,始終不肯老實認錯。其實,除了山頂大宅外,他所持有的赤柱東頭灣道三十九號 C座一樓的寓所,亦涉僭建密封走廊。
早在二○○○年,已有報章揭發有關僭建,當時身為資深測量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梁振英辯稱,他入住赤柱舊居時已發現有部分結構未經批准,有關僭建物是一道由大屋通往後花園的密封走廊,當時他曾計劃將該部分拆卸,但由於沒法查閱原有圖紙及急於遷入,最終未有即時清拆。當時的屋宇署署長梁展文亦為梁振英解圍,指梁曾多次找圖則,還指僭建物存在已久,沒有向僭建物發清拆令,梁振英最終在二○○一年將走廊拆除。
翻查資料,梁振英和太太現時以公司「 LOTVEST LIMITED」名義持有兩個物業,分別是山頂貝璐道四號及五號屋(於○○年以六千六百萬購入),及赤柱東頭灣道三十九號 C座一樓全層連低座兩個車位。赤柱大宅一直被喻為是梁振英的風水屋,是背山面海的單位,面積達二千多呎,該單位原由昔日富豪葉樁齡持有,於一九七九年由建築師胡翰章及其太太以「 LOTVEST LIMITED」公司用八十萬購入,其後公司連單位轉售予梁振英。


梁振英的赤柱東頭灣道舊居,租用了官地作花園,記者現場所見,與單位相連位置仍可見到拆除僭建通道的痕跡(藍色虛綫),牆身有透氣窗,懷疑是被指僭建的二千呎密室空間(紅色虛綫)。(羅國輝攝)


梁振英持有的赤柱東頭灣道豪宅,單位現掛有蓋色帳蓬,若沒有向屋宇署入則,也屬僭建物。(江永健攝)

衞星圖踢爆大話


梁於一九八五年搬入東頭灣道,於九九年才搬到山頂寓所。梁一直辯稱單位的僭建物是上手業主留下,但根據一九八七年政府的 衞星圖片顯示,該單位的密封走廊並未存在,但在一九九二年及二○○○年的 衞星圖片中,卻清晰看到該密封走廊,證明該走廊是在梁振英入住後才出現及僭建,亦即是︰梁振英講大話!
另外,赤柱大宅後面的空地屬官地,梁振英卻將之變成自己的後花園。他在二○○○年以每季二千四百多元租金向地政署租用,他指稱因僭建物沒有構成安全問題,亦不佔用政府或公共地方。不過,記者連月向政府查詢,政府卻沒有回覆租約年期及租金多少,租給該單位的理由等。


87年拍攝
1987年政府 衞星圖片,赤柱東頭灣道 1C單位旁花園並無有蓋通道,當時梁振英已遷入該單位。(地政署 衞星圖片)


00年拍攝
2000年政府 衞星圖片顯示,該單位建有大型有蓋通道連接單位和花園,證明該僭建物屬梁振英入住後才興建。(地政署 衞星圖片)

疑有二千呎密室


除眼見的僭建外,屋宇署曾證實該單位內的僭建部分包括加建簷篷及單位內有改建,惟署方一直沒有透露實際的僭建物是什麼,更沒有透露有否還原。曾有自稱有份參與改建的工人稱,室內僭建了二千呎的密室,內有兒童遊樂場及梁振英曾監工,由於有關密室是向山坡內挖掘而成,十分隱蔽,外界根本查看不到。
早前,記者在大宅附近觀看,當年被指僭建,現在已經拆除的秘道痕跡及簷篷鐵釘仍在。至於被指是地下密室的位置,記者見到一細小的透氣窗,未知是否密封通風位。據知,梁振英現將該屋作收租之用,根據選民登記冊顯示,住客名為吳威廉,看更表示現由一外籍人士入住。記者欲向該住客查詢室內情況,惟遭保安拒絕。
蕭若元和姐姐蕭若慈、兒子蕭定一曾是梁振英東頭灣道的鄰居。蕭家在九四年入住東頭灣道三十九號 A座,九八年遷出。蕭若慈指:「九八年梁振英諗住賣樓,我哋都諗住賣,當時有地產經紀同我講,話梁振英間屋整咗個密室,有成二千呎咁大。」蕭若慈說特別記得兩件事,第一件事發生在九四年,「當時裝修間屋,有裝修佬開架大車入嚟,點知梁振英親自走出去鬧個司機,話佢唔可以駕架大車入嚟,話影響到佢間屋。照計車路唔會影響到間屋,除非個僭建密室喺條路下面,所以驚影響到?」
另一事則是在九五、九六年,一天在暴雨過後,蕭若慈見到有多輛泥頭車入來,原來他們全是去清理梁振英單位內的泥頭。「平常單位點會一落雨就咁多泥頭出現?」懷疑是密室的泥頭塌陷所造成。她還指,每年過時過節,她都見到新華社香港分社(中聯辦前身)送花到梁振英單位。
本刊於七月份,曾就梁振英的東頭灣道大宅內僭建情況,是否有密室等查詢,惟屋宇署卻只表示僭建問題已交有關部門處理,一有結果,即會回覆本刊。惟四個月後,本刊週一再向屋宇署查詢,只獲同一答案,且當記者直接前往屋宇署找署長區載佳時,署方兩名助理新聞秘書更態度惡劣說︰「你喺度等只係浪費時間,署長唔會答你㗎!」屋宇署發言人週一晚表示,無暇跟進東頭灣道僭建的提問。


梁振英自揭山頂住宅還有五處僭建物,包括地下儲物室擴建了二百平方呎空間,他聲稱是上任業主所為。(鄒潔珊攝)


四號屋主人房露台設有電動伸縮簷篷,也屬須拆除的僭建物。


梁振英大宅
十一大僭建物

再揭山頂五處僭建


自從去年被踢爆山頂貝璐道四、五號獨立屋有僭建物後,梁振英五個月來一直迴避僭建問題,又自稱已找了專業測量師找僭建物和處理方法等。不過,他上週五黃昏,終於發表聲明交代檢查僭建物經過,還自揭四、五號大宅的五處僭建,當中更包括將儲物室豪裝成桑拿房和淋浴間,但其聲明卻顯得欲蓋彌彰,聲稱入伙時已有該改建,但又表明想保留。
梁振英又在聲明中「鬼拍後尾枕」,自爆他早在去年十月特首選舉剛開始時,已知自己的單位有僭建地庫,違規建築面積二百方呎,以近年山頂貝璐道平均呎價逾五萬元計算,僭建的二百呎已值一千萬元。然而,梁振英非但沒即時向傳媒「開誠布公」,反而在未向屋宇署申請下,去年十一月偷偷地將該擴建部分以石磚密封,圖瞞天過海。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建築物之外的建築工程,均須向屋宇署入則審批,否則可罰款四十萬元及監禁兩年。梁振英沒有入則便私自密封僭建密室,即屬違法。不過,屋宇署回應指,六月二十二日曾向業主發出勸喻,要求盡快糾正僭建物,包括四號屋金屬閘門外的四項僭建物;至於梁振英上週五聲明新發現的僭建物,屋宇署聲稱傳媒報導是僭建工人房,但他們發現是桑拿房和浴室,經檢查後,確定這些改動不涉及違反建築物結構,是可豁免事先審批工程。至於士多房的一幅外牆有部分與原來的批准圖不同,屋宇署指已三次書面催促認可人士提供相關資料,但梁振英懶理。雖然梁振英違規多多,但屋宇署仍強調不會隨便就違規者作出刑事調查。
聲明還引發更多疑點,包括原業主在正式簽署買賣合約前三天,突然提出加入梁振英不得追究僭建物的條款,當時代表梁振英的胡關李羅律師行都發覺情況有異,提出反對,並要求原業主提交詳細圖則,然而梁振英非但沒有聽律師行勸告,更以自己和家人都十分喜歡該單位為由簽約購入,事後只求其找一名友好建築測量師看看了事,連書面報告也沒有。他拒絕透露該位友好姓名。
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的住宅被傳媒踢爆僭建時,屋宇署高調派員到場了解情況。但梁振英自上週五自爆多處僭建後,屋宇署卻未有立即派人到貝璐道獨立屋了解,亦拒回應記者提問,屋宇署署長區載佳更龜縮,不肯回應記者提問。直至週一,多間傳媒在屋宇署守候,署方見避無可避,才突然在下午三時半通知,下午四時將到梁宅視察,但只針對其中兩處僭建,包括密封的密室,以及露天庭園變成客人洗手間。


蕭若元(左)的妹妹蕭若慈(右二)曾是梁振英赤柱大宅的鄰居,蕭若慈懷疑梁的大宅有僭建二千呎地下密室。(羅國輝攝)


四名屋宇署人員週一到梁大宅,調查新發現的僭建。(翁少陽攝)

梁振英妹、太太愛炒樓妹曾欠稅


梁振英參選特首,梁家全家出動助選,梁振英的妹妹梁桂蘭(左一)、妹夫鄧觀瑤(右四)均擅長投資,過去投資曾獲利一千三百萬。

特首家族,無論特首夫人唐青儀,或是梁振英妹妹梁桂蘭、妹夫鄧觀瑤,也是懂得投機的港人,常常炒樓生財。本刊翻查梁太的買賣物業記錄,梁太除了與梁振英共同擁有的公司 Lotvest limited持有赤柱東頭灣道及山頂貝璐道大宅外,在 91至 97年間,她曾以個人名義分別以 400萬及 1,200萬購入翠怡閣一單位及麥當奴道單位,微賺 18萬。另又以廣港有限公司(該公司已於 2005年解散)及 Groomsport Company Limited(該公司已於 2004年解散)先後購入五個單位,但梁太的投資眼光非常一般,三賺二蝕,前後微獲 29萬。
梁振英的妹妹梁桂蘭和妹夫鄧觀瑤,亦屬買樓投資的活躍分子,鄧曾任生產力促進局總裁,二人常以個人及公司名義買賣樓宇,過去多年炒樓賺得 1,300萬。其中梁、鄧於 93年以 750萬購入葵涌海峰花園一單位,兩年後更由哥哥梁振英親自接貨,以 Jumbo Land Limited公司名義,以 1,000萬購入該單位,梁振英後來在 97年 6月回歸前將單位出售,賬面賺得 150萬元。
雖然梁桂蘭稱得上富貴人家,但記錄顯示,鄧觀瑤和梁桂蘭的公司曾屢被稅務局入稟追稅,他們共同持有的「佳成玩具有限公司」在 02及 03年兩度被追稅,另外,「互光有限公司」也曾在 97年被追稅,涉款 55萬。

部門包庇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負責管僭建,惟他其身不正,經營劏房生意又被拍到酒後駕駛,辦事能力成疑。(郭永強攝)

對於再踢爆僭建,民主黨單仲偕坦言,事件已充分證明梁振英不停講大話,而他聲稱自己是「不知道要入則」而私下填封貝璐道的密室,在行內也被視為「呃人」,因為任何測量師均需要讀《建築物條例》,否則考試一定「肥佬」。單仲偕又批評,屋宇署擺明包庇梁振英,沒有跟進梁振英的僭建是否他入住後才興建,調查力度亦不及對唐英年的做法。他認為應調查屋宇署是否包庇梁振英。民主黨的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已打算於下月十二日,向立法會提出不信任梁振英動議。
唐營主帥、立法會議員林大輝亦認為,梁振英強調自己誠信沒有問題,但部分議員、市民、傳媒卻不相信,「梁振英同政府係要面對全港市民同全部傳媒,如果佢唔能夠取得全部人信任,佢應該進一步澄清、釐清質疑!如果唔係,佢之後嘅施政都唔會暢順!」他建議梁振英落區向市民解釋、到立法會向立法會議員解釋及開大型記者招待會,以釋公眾疑慮。

中方不滿


梁振英隱瞞僭建,就連中聯辦契仔的立法會議員謝偉俊也立即出來抽水,向梁振英提不信任動議。據知,梁振英亦因而觸怒中央部分權力核心,北京紛紛派人「教導」梁振英坦白從寬,而有部分老左更重提「棄梁」的言論,但中央仍希望梁振英能完成五年任期。消息人士指,由於梁振英誠信問題令社會反響極大,引來不穩定,反而令中央擔心二○一七普選進度。
在選舉期間是梁振英頭號支持者的劉夢熊也指,對梁振英僭建處理感失望。「上星期日我去佢屋企食飯時,我已經盡朋友嘅責任提醒佢,講水門事件嘅教訓,呢件事最唔啱係掩飾,最衰唔誠實,呢樣嘢仲弊過事情本身!佢上任前以為佢比白更白,當時仲以為佢有政治潔癖添!」
他說若梁振英早於今年二月已知有僭建,應該「坦白從寬」,主動向屋宇署自首,並向傳媒交代僭建始末及將會清拆。劉夢熊勸梁振英以後由自身做起,希望盡量挽回市民的信心,他又批評梁身邊的「局長、中策組成員無個得,班底完全無政治頭腦,回歸以嚟都從未試過官員、行會成員咁無威信,完全唔受市民尊重,市民唔會覺得佢德高望重!」那麼梁振英能否完成任期?劉夢熊說︰「政治七日都嫌長啦,佢而家開始咗幾個月,出現誠信問題,佢要快啲做實事啦。」

屋宇署查僭建
唐、梁宅大細超


特首選舉論壇,梁振英多次指控唐英年僭建、有婚外情,估不到唐英年的「你呃人」正中梁振英要害,其大宅也有僭建。

唐英年、梁振英同樣被傳媒踢爆僭建,但屋宇署的執法速度及態度卻截然不同。唐英年在今年 2月 13日被報章揭發僭建,屋宇署在事件被揭後三日,即高調派六人調查,署長區載佳當時更開腔回應傳媒,指會公正調查,翌日更發聲明稱會進行刑事調查,及會邀請承建商和業主了解是否有人向政府提交假圖則,至今尚在調查當中。
不過,在 6月時已是候任特首的梁振英,被傳媒揭發大宅多處僭建後,屋宇署分別於 6月 22日及 26日只派幾名職員看過兩次。直至上週五梁振英自發聲明,再發現多了五處僭建的地方,即使屋宇署六月稱曾調查,惟仍是「專業地」睇漏眼,被人質疑有意放軟手腳。屋宇署在週二的聲明中,更表明不會進行刑事調查,擺明放生梁振英。 
撰文:梁美寶、周展鴻
資料:資料組
插圖:劉志誠、

王健威

買賣合約 附圖則 梁振英 僭建 再露 破綻 東周刊 483期


說法自相矛盾

梁振英上周六稱,當選特首後才得知大宅有僭建,「今年六月經傳媒揭發,已第一時間解決。」但他在十四頁聲明中卻自爆,早在去年十月已發現四號屋地下低層的小睡房玻璃門位置有偏差,他再核對該層其他部位,發現洗衣房、部分儲物室和工人房屬僭建,一個月後並以磚牆密封。這明顯與他一直堅持不知道大宅有僭建、自己不懂檢視僭建物的說法自相矛盾。
聲明除了就傳媒踢爆的六項僭建解畫外,更自爆多四項僭建,包括被指在參選特首期間隱瞞公眾的二百呎密室,但他聲稱「儲物室在我買入前已被改建和擴建」,將僭建責任繼續推卸給上手業主劉耀柱。
事實上,梁振英當日買樓時已接受劉的代表律師在買賣合約內加入「不可追究單位僭建物」條款,令人懷疑梁當時已知道大宅內有僭建。但他在聲明中解釋,賣方律師在簽買賣合約限期前三天,才加入有關「不平等」條款,梁的律師曾反對,但對方堅持保留;賣方律師亦被指未能提供大宅平面圖。


梁振英在聲明中自爆,去年十一月私自以磚牆密封四號屋地下低層僭建的密室,涉嫌違反《建築物條例》。


梁振英多次將僭建責任推卸給上手業主劉耀柱,但梁簽約時同意「不可追究單位僭建物」條款,令他難逃僭建的法律責任。

特首梁振英在過去五個多月,一直以「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為由,迴避解釋山頂大宅僭建問題。他上周五終作出交代,但僅以書面回應,聲明卻披露他去年十一月參選前已得悉四號屋僭建了二百平方呎地下密室,他自行以磚牆密封,此舉涉違反《建築物條例》,但梁其後仍以僭建問題攻擊對手唐英年。
梁振英的聲明不但未能釋除外界質疑,更帶出更多疑團,但他上周六除公開致歉外,未肯再就種種疑團解畫。梁振英多次將僭建責任推給上手業主劉耀柱,更指劉的律師在買賣合約堅持加入「不可追究單位僭建物」條款,又拒絕提供大宅平面圖,但他因「十分喜歡這兩間獨立屋」才照簽約。
不過,本刊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後發現,大宅買賣合約早已附上圖則,更有替梁振英負責改建、著名建築師嚴迅奇的簽名,令梁的解釋再露破綻。

特首梁振英發表聲明交代山頂大宅僭建風波,他上周六向公眾致歉,卻不肯回應記者的追問,便與被指操控政府委員會任命生殺大權的中策組全職顧問高靜芝(右)進場。

梁振英上周五發表聲明就山頂大宅僭建問題解畫,但愈解愈多疑團,他卻堅持只以書面繼續回應傳媒查詢,令立法會不論是建制派抑或泛民議員皆不收貨,謝偉俊更申請下月十九日對梁提出不信任動議。梁振英上周六出席公開活動時,終開腔承認在僭建問題上有疏忽,並向市民致歉,但他堅稱無隱瞞,亦無誠信問題。
不過,他今次「開誠布公」交代事件,卻又與之前的說法有出入,例如他去年中曾跟到訪山頂大宅的傳媒高層透露,自己十三年前買樓時,曾找兩間律師樓和一位建築測量師檢查過並無僭建物才扑槌,但他今日卻以「不想牽連任何其他人」為由,不肯公開有關專業人士身份。

 


梁振英聲稱在九九年買樓時,上手業主劉耀柱的律師拒絕提交大宅平面圖,但本刊發現有關買賣合約已附上圖則,更有著名建築師嚴迅奇(左圖)的簽名。










Gitzel Giuliette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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